我当时读完就非常喜欢,于是给在纽约的他打了电话,让他来这住两个礼拜,我会给他安排一些会议(探讨这个剧本)。然后他就来了两周,我们敲定了做一集电视剧试播集,或是做一部电影。剩下的就无需多说了,他留在了行业里,我们继续一起工作。这对我来说是好事,但我必须得说这对他来讲同样好。这对我们来说是双方受益的一段友谊。人不怕走错路,怕的是一条道走到黑却不知悔改,鸣一正是那种执迷不悟却全然不知的糊涂人。即使到了生命的最后,他也并不觉得自己追随洛子商有何不对。反而觉得自己够忠诚,讲义气,跟着主人一起出生入死,是他的责任和荣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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